巴基斯坦《商業紀事報》7月28日社論,原題:與中國企業建立合資企業 巴基斯坦總理夏巴茲·謝里夫上月訪問中國的成果正在顯現。首先,本月初,他批準巴中兩國企業就中國產業轉移開展有關合資項目,這表明,隨著中國從高增長轉向長期專注于發展先進技術和先進制造業,巴基斯坦也被列入將受益于中國開展這種戰略轉型的國家行列。現在,巴方宣布,巴中兩國的各種企業和商業組織之間已經逐漸形成一種建立合資企業的戰略。
雙方已經確定7個建立有關合資企業的行業,包括醫療與外科治療設備、塑料、服裝、皮革、食用肉類、水果與蔬菜以及廢料與飼料。據報道,來自中國的數十家企業和來自巴基斯坦的上百家企業,將參加一場大型會議,“預計雙方將在投資領域取得重大進展”,只是尚未公布有可能舉辦這場會議的日期。
正如早些時候所宣布的那樣,這是一種無比寶貴的機遇。除了有助于改善國內基礎設施、流動性和就業等所有宏觀經濟外,這些合資企業還將促進從進口轉為出口。從根本上來看,中國不會放棄這些行業,而是購買有關產品以銷往國外,理想的雙贏是合資企業理論的核心。
然而不要忘記,當謝里夫總理將進展告訴巴全國民眾時,他似乎清楚這條道路上存在的國內官僚主義陷阱,所以他下令巴要在長期停滯不前的營商便利性方面快速取得進展,并迅速修訂有關經濟特區的法律。巴政府深知中國是這個國家的最大外國投資方,因此也了解中企在克服巴所有繁瑣官僚程序時面臨的困難。
令人遺憾的是,巴官僚機構仍然停留在20世紀甚至19世紀英國殖民時期的舊模式,而這也是實施漸進式改革的最大絆腳石。所有具有相同或類似“遺產”的其他國家,早已發現和解決這些問題并繼續前進,特別是在促進外國投資方面,畢竟外國投資無異于現代、前沿、新興市場經濟的生命和血液。
我們仍沒有做到這一點。然而,這一次,巴政府將別無選擇。我們肯定需要立即消除有關影響外國投資的繁文縟節,以便巴中合資企業能夠蓬勃發展。謝里夫總理與中國達成相當多的協議,也已下令為此奠定正確的履行協議基礎。現在,在中國企業來到這里簽署有關合資企業合同前,巴基斯坦必須表現出政治意愿來推動必要的改革。(王會聰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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